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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l724efa | 发布时间: 2025-11-24 | 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余杭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23〕6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征集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我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鼓励新药研发创新


1.申报条件

(1)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进入完成阶段性临床实验。在国内开展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由我区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的1类和2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在国内开展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由我区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的3 类化学药、3类生物制品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

(2)已申报杭州市经信局组织开展的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生产)专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材料

(1)2024年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新药研发创新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生产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3)药品注册分类佐证材料(药品注册申请表、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等);

(4)进入阶段性临床试验的佐证材料(提交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CDE沟通会会议纪要(意见)、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出具的药物临床试验审批件、申请单位与临床试验机构签订的合同及付款凭证等)

(5)完成Ⅰ期、Ⅱ期临床试验的佐证材料(临床试验数据库锁定声明、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沟通记录等);

(6)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佐证材料(药品注册证书等);

(7)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附件5);

(8)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7)。

注:企业准备齐全有关项目申报的财务凭证和发票等材料,区经信局将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二)鼓励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和产业化


1.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新获得创新型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及创新型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2年内实现产业化的产品。对单个企业采用同一方法所取得的注册证书,奖励不超过两个产品。对单个企业获得的配套组合使用的注册证书,按一个品种给予奖励。

2.申报材料

(1)2024年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申请表(附件3);

(2)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

(3)实现本地产业化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附件5);

(6)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7)。

注:企业准备齐全有关项目申报的财务凭证和发票等材料,区经信局将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三)推广合同组织生产新模式


1.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企业(委托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生产其持有药械产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余杭区的,已完成交易合同金额结算;承担委托生产任务且产值结算在余杭区的企业(委托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已完成交易合同金额结算。

2.申报材料

(1)2024年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广合同生产组织新模式项目申请表(附件4);

(2)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药械产品相关认证证书;

(3)委托交易合同、付款凭证;

(4)双方无投资关联证明;

(5)缴纳税收所在地证明;

(6)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附件6);

(8)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7)。

注:企业准备齐全有关项目申报的财务凭证和发票等材料,区经信局将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三、申报须知



(一)时间与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在相应政策下点击“申报”,逐项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附件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于12月15日前,将经各镇街、平台初审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提交至区经信局。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采用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材料每页盖公章或整册盖骑缝章,其中发票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报送或寄送地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719室

电子稿以“项目名称(如鼓励新药研发创新)+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hjx_yx@126.com

(三)项目审核

项目将由区经信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核认定。

联系人:

余杭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汪瑜虹  0571-89515930

徐紫昕  0571-89388320


附件



1. 2024年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新药研发创新项目申请表

2.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生产资金申请报告

3. 2024年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申请表

4.2024年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广合同生产组织新模式项目申请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1)

6.申报材料真实性(产业化)承诺书(2)

7.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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