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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专项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 作者:pml724efa | 发布时间: 2024-01-22 | 7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附则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专项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31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向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反馈。

联系电话:0571-89535457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区钱塘中心3幢4层(青六北路499号)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412室

电子邮箱:1420832395@qq.com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专项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巩固钱塘区工业发展基础,根据《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钱塘管发〔202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专项政策。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钱塘区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财政级次属钱塘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工业企业。

二、组织认定

(一)申报条件

1.需符合在原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基础上,通过设备改造、增设、产线延伸等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改善产品性能,或者通过节能减排等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所实施工程项目的技改定义,企业新建项目原则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需立项备案,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符合钱塘区相关产业规划,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3.申报项目应在钱塘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并依法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对项目实际投资比例小于70%的项目不予扶持。

4.申报项目完成设备投资额(主要为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为500万元以上,原则上单个项目投入只进行一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以实际审计数据为准。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钱塘区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报告:包括企业概况、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实际运行情况,项目投资情况(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项目节能实效等。

3.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三)审核认定

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原则上每年组织审定一次,由企业在线提出申请,区经信科技局会同相关平台、街道受理初审,组织第三方审计、专家评审、联合审查,联审结果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各平台、街道予以兑现。

完成实际设备投资额(主要为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为10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申报市级技术改造资助,区配套部分纳入本政策。

三、扶持政策

    对工业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符合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实施分类分档支持。航空航天、汽车及零部件、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钱塘区主导产业项目审定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其他类别产业项目审定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

四、附则

(一)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享受本政策。一是当年发生亡人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以及其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事故的;二是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或被列入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库且无豁免情形的;三是符合小升规条件应纳统但未纳统的、未按规定在税务部门做加计扣除工作、未按规定填报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和火炬统计报表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相关条款政策资助;四是对未达到能源预算化管理目标且拒不执行整改的重点用能单位,原则上不享受政策资助。

(二)本政策根据切块资金进行按比例分配,同一设备不得重复申报其他区级项目资助(包含上级政策区配套),尚在“一企一策”执行期的企业,按已签订的“一企一策”协议执行,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三)按集团口径认定指标的,原则按照相关发文或统计入库指标执行。

(四)本政策自2022年12月4日开始施行,试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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