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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参与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为了争夺“行业话语权”,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一般,我们将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TU(国际电信联盟)称为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由这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统称为国际标准。我国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共5级。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布的,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我国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需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益类标准。不同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有所不同,如农业标准“NY”、水利标准“SL”、民政标准“MZ”等。 地方标准: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后应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市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 团体标准: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管理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自行制定严于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
杭州市标准政策 杭企e站 目前,杭州市及各区县针对标准制定(修订)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01 杭州市 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标准化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市管〔2022〕36号):主导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每项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资助。 02 上城区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城区深入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政办函〔2022〕53号):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牵头开展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的单位;主导制定完成省级、市级地方标准或牵头开展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经市级评审获一等等次、二等等次的,按照《杭州市标准化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给予区级配套补助。 03 拱墅区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动能转换活力区1+3+N产业政策的通知》(拱政办发〔2022〕7号):经认定,主导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导制定完成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通过验收后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04 高新区(滨江) 根据《区管委会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前三位)、行业标准(前二位)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05 钱塘(新)区 根据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钱塘管发〔2022〕2号):企业研制标准且当年度发布的,按每项给予奖励: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浙江制造”、省级及以上其他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5万元、2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主导修订上述标准的按最高50%奖励。主要参与(第二、三位)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奖励。 06 余杭区 根据《余杭区支持知识产权创新、鼓励提质创优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余市监〔2022〕26 号): (1)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区域标准的研制项目第一起草单位,完成一个标准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2)标准制定第一起草单位为行政单位、非在余杭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第二起草单位(特指企业)减半资助。 (3)对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助。 (4)对国内标准修订项目,连续主导起草的,减半资助。 07 临平区 根据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政发〔2021〕40号):对国际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单位,完成一个标准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完成一个标准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团体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其它省级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标准制定第一起草单位为行政单位、非在临平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第二起草单位(特指企业),减半奖励;对标准修订项目,连续主导起草的,减半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制定标准的奖励最高不超过制定该级别的3个标准进行奖励。 08 萧山区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细则》(萧市监〔2023〕61号):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研制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单位,完成一个标准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标准及品字标“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省地方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作为第一单位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标准及品字标“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省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则按制定标准的50%补助。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制定团体标准的补助最多不超过2项(除“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 09 富阳区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实施产业强区主战略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富政〔2022〕5号):对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全国性团体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企业,每完成一项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第一承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10 临安区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现服办〔2022〕2号):对主持制 (修)定省市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包括“浙江制造”标准 )、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单位,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100 万元。参与制(修)定省市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 )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分别奖励 3 万元、5 万元、10 万元、30万元,由参与制(修)定的单位打包共同享受,对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制定的同一级别多个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制(修)定该级别的 3 个标准进行奖励。 11 桐庐县 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强产兴县的若干意见》(桐政发〔2022〕20号):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品字标”品牌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品字标”品牌标准)、行业标准(省、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对牵头完成国家、省级、市级标准化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12 淳安县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1〕4号),对于主导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规范、省级团体标准、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和淳安地方特色标准规范的,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3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资助(参与起草的,资助金额减半),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资助金额不超过资助项目总金额;对于通过ISO9001、ISO14001、ISO22000(HACCP)体系认证的企业,每张证书一次性给予0.5万元资助;对于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并取得成果的,每项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资助;对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于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 根据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市管〔2021〕23号),对于主导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规范、省级团体标准、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和淳安地方特色标准规范,通过有关体系认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并取得成果的,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补助,以正式印发的标准文本、认证证书或职能主管部门核准的文件为准。单个项目涉及主导和参与单位的,主导单位分配补助总额的70%,参与单位共同分配补助总额的30%。此项奖励补助总额控制50万元内,超额同比例下降。 13 建德市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建经信函〔2022〕29号),对首次获得建德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杭州市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的单位,给予100万元(创新奖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的单位,给予200万元(创新奖60万元)奖励。对实质性参与国际(浙江制造)、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第一起草单位,且上一年销售产值2000万元以上、实际地方财政贡献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参与制定但非第一起草人的,减半奖励。对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包含上级奖励,当年只奖励一次);复评“浙江制造”认证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