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孵化器建设(早鸟计划)三年行动方案》(余开管〔2022〕3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市级研发中心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开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三)2022年4月8日-2023年4月8日期间通过认定为市级研发中心的企业。
1.市级研发中心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3.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导)
5.所属期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6.市级研发中心证书复印件
7.上述资料均需盖公章
1、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稿需原件扫描),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2023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创业创新局高新科,电子版报送至9243642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2号409室
联系人:邱昱,联系电话:88667213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经开发区创业创新局审核或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审计后报开发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临平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创新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