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速区域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财政扶持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富经管〔2021〕50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带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富阳区外新引进(或新设立)落户于银湖科技城的数字新零售产业导向企业。重点扶持其中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行业影响力、经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头部行业品牌商、服务商。
战略合作产业运营商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承担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招商、运营服务、协助政策兑现、产业投资等四大产业公共职能。
扶持标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财政扶持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富经管〔202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1. 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可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页);
2. 2021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
3.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
1.员工租房政策提供材料:
①员工在职证明;
②员工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③员工无房证明资料、富阳区内租房合同复印件、租金往来款凭证;
④员工参保情况证明。
2.贡献奖励政策提供材料:
①2021年度纳税证明(按所属期);
②符合数字新零售企业条件的,提供由战略合作产业运营商引进落地富阳的证明材料。
3.头部行业服务商、品牌商专项奖励政策提供材料:
①细分头部证明资料(以权威平台发布的年度排名为准,权威平台指淘宝、天猫、京东、抖音、拼多多、快手、小红书等);
②平台交易年有效交易额证明资料(提供平台数据,跨平台可累加);
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企业员工参保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此,如有必要需企业配合提供项目相关其他佐证资料。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将纸质资料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企业为单位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交至创新中心12号楼301室,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报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相关资料要求加目录和页码,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hcxzx123@163.com。
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1.本次政策申报内容仅限于2021年度所发生,如有特殊情况由开发区研究决定。
2.《关于加快推进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财政扶持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政策如与我区其他政策文件类同,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3.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除追回已拨付资金外,将取消今后享受财政资助的资格。
4.业务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开发区招商服务局:
电话:0571-63316857, 0571-62050000
邮箱yhcxzx123@163.com。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附件2:银湖科技城数字新零售产业财政扶持发展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