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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l724efa | 发布时间: 2025-09-15 | 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根据《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认定管理办法》(杭市管〔2025〕93号)等文件精神,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连续生产经营1年以上,并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截止时间计算至2025年9月15日)

(二)基础工作扎实。企业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经费落实和规章制度完备,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国家标准或《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中小企业应为浙江省“金种子”企业库入库企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时间计算至2025年9月15日)

(三)创新实力较强。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5%或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累计有效专利(商标)折算分值要求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并且近三年累计授权专利(商标)折算分值要求达到25分以上(含25分),其中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至少3件(含)以上。具体分值计算方法详见《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认定管理办法》。最近一年内无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或已整改到位。(截止时间计算至2025年9月15日)

(四)运用效益显著。企业拥有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自主商标品牌产品,近三年企业专利产品或服务平均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专利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多元化经营大中型企业专利产品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不受比例限制),或专利年均许可收入800万元(含)以上。(时间计算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保护意识较强。企业近三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被控侵权的企业,处于诉讼期间的,暂不受理。(截止时间计算至2025年9月15日)

三、其他条件

(一)2022年9月16日-2025年9月15日期间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奖,国家外观设计奖金奖、银奖、优秀奖,商标金奖,或入围、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年度“WIPO全球奖”的,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

(二)原已认定为“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视同“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统一管理,无需申报

四、企业申报

(一)申报材料

1.《2025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次交纳年费的发票复印件;驰名商标证明、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证明、商标国际注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商标海外维权胜诉判决书或成功和解的和解书复印件(非中文材料应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国家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评级证书复印件,浙江省“金种子”企业入库证明(金种子系统内已于2025年9月15日前经市局确认的流程截图)等。

6.关于申报条件的第(三)点中的研发投入情况和第(四)点,需提供企业内部出具的专项经济报告(由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手写签字确认,并加盖财务章)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8.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登录信用中国(浙江杭州)平台(网址:http://credit.hangzhou.gov.cn/),按照平台流程出具专项信用报告(时间范围选择三年,核查领域全部勾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方式。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整齐装订后报送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封面标注申报项目类别、企业名称(盖公章)、所属区县、申报年度,封页采用A4铜版纸装订;正文按申报材料序号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加盖页码,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电子版材料要求:按纸质材料顺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不受理以多个文件组成的压缩文件)。请各企业如实填写,按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市、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尤其是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与原件进行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报送要求。各区、县(市)局按要求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在申报企业汇总表(汇总表单独发各区县)中确认打分,同时在企业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将审核完成的申报材料与申报企业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市局。

(二)截止时间。企业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9月22日,各区、县(市)局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9月28日。

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相关区、县(市)局。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雯89501634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袁殷婷89506082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顾莹89510961

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肖鹏89838553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杰超89654875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姝逸89517910

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伊玲89530839

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铱旋89537612

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洁89526697

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伟89541843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俞潇69961160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成取89606606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吴洋洋89601765

市市场监管局西湖景区分局何清清87155510



附件:2025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申报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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