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AA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申报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2-16 09:20 点击率: 178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区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申报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 2020、2021 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之和,应达到一定数量(见附件)。
3.申报 AAA 级“守重”公示的,合同管理应当实现信息化。
4.越级申报 AAA 级“守重”公示的、需提供省级(含)以上,越级申报 AA 级“守重”公示的、需提供市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重点骨干企业说明。说明须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并注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越级申报的,由推荐的县级局书面说明理由。
二、申报时间
AAA级“守重”:2022年2月16日至3月20日。
AA级“守重”:2022年2月16日至4月20日。
A级“守重”:2022年2月16日至5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2020 年被公示为浙江省 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