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和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和《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大企〔2025〕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浙江特色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现就组织开展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遴选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须满足《管理办法》中认定条件,且原则上应为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拟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于2025年7月21日前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向所在地经信部门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在浙央企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直接向省经信厅进行申报,并报所在地经信部门备案。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已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填报或更新相关数据的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可选择自动导入已填写的相关数据,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省单项冠军,需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中填写有关申请及相关数据。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张光磊,0571-8961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