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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实施产业强区主战略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富经信联〔2024〕1号)、《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富经信联〔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富阳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属于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明确的支持项目,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在同一环节适用多项扶持政策的,可选择一项就高执行,不得多头重复享受,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资助(奖励)后,区本级财政已资助(奖励)的资金视同配套。 02 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项目单位原则上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预算级次在我区的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投资或研发经费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二) 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 (三)申请项目应是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 (四)申请项目企业,在核定的项目实施期限内没有发生四级以上食品安全、环境严重违法、群体事件、税务严重违法、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配合承担国家级试点任务等否决项的情形。 (五)申报项目原则上在区内组织实施(在本区产业化或设立机构),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对产业化投资项目可跨年度,按备案(审批)文件执行。 (六)项目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分项条件,奖励类为2024年1月1日起取得的荣誉、认定,同一内容的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 (七)符合上级补助申报要求的项目应当先申报上级补助,根据富经信联〔2024〕1号号文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区级配套。 03 分项资助标准、条件 (一)加快构建“1514”现代产业集群 1.鼓励加大项目投入。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新建(技改)工业项目(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申报年度三年内的投资计入资助范围,原则上不受理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项目经区级以上政府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须在本区内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统计。一般单个新建(技改)工业项目投资额(设备、软件)在500万元(含)以上。 (2)形式上应已完工即通过竣工验收或设备已安装验收,财务投资上应基本完成且发票、付款和记账一致,发票、入账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付款时间截止专项审计截止日。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区级相关产业政策资金补助。 2.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加大研发。从事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等相关行业企业项目,对工程产品流片的首轮流片费用或掩膜版制作费用和购买非关联企业IP、EDA工具开展高端芯片、先进或者特色工艺研发的费用给予补助。项目发票、支付凭证需在2024年发生和取得。 3.支持洁净车间建设。洁净车间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净化等级达到相应等级的洁净车间(场所),项目实施时间、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需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和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需在申报之日前取得,补助面积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基础、以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最终报告为准。 4.节能项目。单个项目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经检测节能率达到5%以上的节能项目。申请项目设备投资额限于申报当年的前三年内发生(如2025年申报的节能项目,投资额的认定年限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超出认定年限的投资不予计入。 (二)全力培育“136”企业主体 1.鼓励企业数字化改造。工厂物联网项目,须已列入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库,须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实施的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软件投入,含纯软件项目)在5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时间、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需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和取得。投资额500万以上的项目须经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 2.提升企业数字化服务能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中小企业、项目库企业、块状经济开展企业或者行业的专家诊断。鼓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定《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按《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推进数字化改造的,需通过国家、省、市、区等各级主管部门验收,方案需在2023年及以后产生;对服务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技术咨询、设备制作、项目实施、维护服务等的数字工程服务商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数字化改造服务需在2023年及以后开展。 3.推动数实融合发展应用。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项目以及信息化各类示范试点企业(项目)的,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最高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申报认定以上级通知为准。 (三)重点支持“136”创新体系 1.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申报认定以上级通知为准。 2.加大新产品研发应用。对新认定的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浙江制造精品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证书的项目,最高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申报认定以上级通知为准。 04 申报材料 01 共性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富阳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2025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附件2)。 3.《投资类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软件)清单》(附件3)。 4.《企业2021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附件8)。 5.投资补助类项目提供项目投资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如项目跨多个年度实施,须提供历年报表。 0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 03 对已开始实施且产生实际投资的项目, 应提供投资项目财务清单、付款凭证 和设备发票、合同复印件。 04 分项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时,除提 供上述基本资料外,还需按项目提交 分项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业务科室 (附件9)。 企业提交的项目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 05 项目申报及审理审核 (一)项目申报 项目承担企业需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完整材料(PDF版),上传至亲清富阳分平台-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网址:http://cyfz.fuyang.gov.cn/)。 (二)项目受理审核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通过亲清富阳分平台-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网址:http://cyfz.fuyang.gov.cn/)提出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加资料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文件JPG格式,并小于500K。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区经信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受理审核,包括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审核等。 (三)项目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结束。 06 联系分工 (一)区经信局联系分工 区经信局有关职能科室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咨询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9。资料报送地址:富春街道鹳山路18号区经信局。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分工 对于申报过程中有违纪问题的请向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1-89523655。 附件: 附件1 2025年杭州市富阳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企业2025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doc 附件3 投资类项目、数字化改造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软件)清单.doc 附件4 2025年杭州市富阳区重点工业项目资助资金项目报告书.doc 附件6 富阳区重点发展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应提供的资料清单.doc